营口户口工作调动人员落户所需材料及办理指南

营口 更新于:2025-01-10 17:03
  • WHP0120

    一、落户类型
    1. 调动落户:指因工作调动而将户口从原籍地迁入营口的人员。
    2. 调动家属随迁:指因工作调动而将家属户口从原籍地迁入营口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 营口户口工作调动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
    (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7)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8)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9)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10)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户口迁移申请书。
    2. 调动家属随迁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
    (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户口迁移申请书;
    (6)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随迁家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随迁家属的婚姻证明;

    举报
  • 楽特烏

      营口工作调动人员落户申报材料: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由人事局加盖公章)

      2.申请人书面申请

      3.申请人身份证

      4.干部调入调出呈报表或公务员招录手续

      5.所属单位证明其公务员或事业编制

    举报
  • 仁木195
    举报

你的回答

单击“发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