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救命钱” 营口启动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

营口 更新于:2025-04-18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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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营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营口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就我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并记者提问。

    发布人:

    孙建平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国生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宏 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王林雳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负责人

    主持人:

    杨 卓 营口市委宣传部外宣联络与管理科科长

    为增强全社会对医保基金监管的认识,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2025年4月,营口市正式启动全国第七个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今年的主题为“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

    自活动开展以来,营口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不同机构、群体特点,开展政策宣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典型案例曝光、动漫短视频等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

    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方面,营口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和重点行为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此外,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营口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对举报线索及时核实处理,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近年来,营口市医疗保障部门共计实施行政处罚107件,涉及医保基金金额近亿元。

    2025年,营口市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将重点开展全链条打击治理,查办一批重点案件,强化部门联动,组建工作专班,排查处置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同时,严厉打击销售回流药并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全面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与监管工作,要求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将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嵌入药品销售流程。自2025年4月1日起,定点零售药店销售医保药品时,需采集并上传追溯码信息;5月1日、6月1日、7月1日起,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开始执行。同时,将医保相关人员支付资格管理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年度考核范围及诚信管理体系,对违反协议、涉及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案件的责任人,在进行责任认定后,实施“驾照式”记分,并按规开展谈话提醒,给予暂停或终止支付资格等惩处。

    此外,为保障用药安全,营口于2025年4月1日正式上线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医保门诊高值药、职工门诊共济和高血压、糖尿病、心肌梗死、脑卒中在内的四种门诊慢性病。年内将加强对处方开具、流转、审核、结算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使用。

    发布会上,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发言人表示,参保人员处于医保基金使用链条的关键环节,对维护基金安全至关重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将更注重实效性地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面向全市医保经办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疗行业从业者,开展多角度培训,帮助医药机构深入理解医保基金监管知识,提高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


    来源:营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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